经省委批准,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审议通过,四川纪检监察干部向人民庄严承诺:
一、坚定信念、对党忠诚,坚决维护党章权威;
二、牢记宗旨、为民服务,切实践行群众路线;
三、坚持原则、秉公执纪,依纪依法严惩腐败;
四、艰苦奋斗、实事求是,大力弘扬优良作风;
五、改革创新、敢于担当,始终保持昂扬锐气;
六、清正廉洁、严于律已,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承诺人:张献华、赵 刚、卢贵礼、谭学良、唐 超、彭瑞清、黎维红、周兴富、唐跃水、唐 欣、杨 滟
承诺人:张献华、赵 刚、卢贵礼、谭学良、唐 超、彭瑞清、黎维红、周兴富、唐跃水、唐 欣、杨 滟
二O一四年一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