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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级高职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2-17

各教学单位、各班级:

按照学院[2013]1号《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和教育部、省教厅关于2016年高职学生转专业的有关要求,现将我院2016级高职学生申请转专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资格审查

各教学单位于2017年2月18-20日对提出申请的学生,按照《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中转专业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21日报教务处。

二、转专业考试

学生转专业考试采取综合考试,考试科目包括语文、英语和计算机;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两个专业除进行综合考试外,由师范教育系另行安排专业面试,面试成绩报教务处。

三、转专业计划

学院根据专业建设规划和各专业现有实际情况,制定各专业接受转专业计划指标。

表一:各专业可接受计划指标

四、转专业学生审批

根据学生转专业综合考试成绩和专业面试成绩,按转入专业综合排名,按照成绩优先原则进行审批,经院长办公会审定后公布。

五、转专业考试时间

1.综合考试时间:2017.2.25上午9:00-10:30

2.专业面试时间:2017.2.25下午14:30-17:30

六、转专业学生的课程成绩管理

(一)学生转专业后,应完成新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习内容。

(二)学生在原专业所修课程及获得的成绩经转入专业所在教学单位与相关教研室认定后计入转入专业相应类别的课程成绩。

教务处

2017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