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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来源: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1-06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教师教学规范是对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是教师教学行为的基本准则。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恪守职业道德,尽职尽责,必须严格按以下规范做好教学工作。

一、授课计划和授课日志

(一)教师学期授课计划要按规定格式认真填写。填写过程中,要依据教学历、课程设置表、实验(上机)、实训、顶岗实习等安排表及课程教学大纲和教材,以一次课为单位进行填写,不得按章节笼而统之。授课计划须经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后,在每学期开学第二周内报各教学单位审批。

(二)几位教师同时担任同一门课程教学任务时,应在教研室安排下集体讨论后统一制订授课计划。要求做到教学目的、重点、难点统一;教学进度统一;实验、实训、实习统一;布置作业统一;考试统一(包括技能考核),并服从所在系和教务处协调安排。

(三)授课计划一经批准,不得随意变动。确需变动时,应报请教务处批准。

(四)各教学单位应对照授课计划,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教师教学进度执行情况,并认真做好记载,作为学期教学质量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授课日志应及时填写,日志应真实准确反映教学情况。

(六)期末时要按规定按时上交有关教学资料。

二、备课

(一)教师备课要认真钻研课程教学标准和教材,注重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传授与掌握,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系统性的统一,把握住重点、难点及疑点,联系学生的思想、知识及年龄实际,面向全体学生,设计好教学过程,根据课堂实际教学需要科学合理使用直观教具、信息化工具或数字化媒体。

(二)教案要求字迹清晰,各栏目设计完整。根据学期授课计划的安排,每节课备一份教案。

(三)日常教学过程中,一般应提前一周编写教案。不得使用旧教案,更不得无教案上课。

(四)各教学单位及教务处、督导室要经常检查(包括教学现场检查)教师的教案是否按要求编写,是否符合规范。凡发现使用他人教案的,一律以无教案情况处理。

三、上课

(一)教师讲课要按计划组织好课堂教学的全过程,要求做到目的明确,概念正确,条理清晰,重点突出,语言精练生动,组织严密,板书工整、有条理;注重启发式教学,善于利用直观教具和多媒体教学设备;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讲究授课艺术,培养学生能力。以使95%的学生掌握所学内容为基本标准。

(二)要求教师教态严肃亲切,衣着整洁,用普通话教学,语言文明。要结合教学内容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做到教书育人。

(三)及时了解学生学习基础,虚心听取学生对教学的意见,预测学生在学习中可能产生的问题和困惑,不断改进教学方法,调整教学过程,不搞满堂灌。

(四)教师应提前5分钟进入教室作好上课准备。师生致礼后,教师要认真清点学生出勤情况,做好课堂日志记载,然后开始上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不得擅离教室,不得私改自习及私自调课。体育、实践教学课课间不休息,可提前10分钟下课。

(五)课堂上不讲与授课内容无关的话题,不把个人情绪带到课堂或者表现在学生面前,更不得在教室内抽烟。教师上课必须关闭手机等无线通讯工具。

(六)批改作业要及时,并要求做好重点讲评,不合格的作业应要求学生重做或补做。

(七)课堂上必须对学生严格要求,管教管学管导,注意方法,关爱学生,注重师生情谊的培养。

四、课后辅导

教师要利用学生自习时间进行辅导。辅导要针对教学中的后进者,以个别辅导为主,辅导时间应不少于计划学时的1/10。

五、实验、实训、顶岗实习指导

(一)实验、实训、实习指导教师必须有教案。教师要填好实验、实训、实习安排表,提前一周(实习应提前两周)通知实验室、实训室、实训中心。单列实习按教学进程表进行。

(二)实验、实训前,要讲演实验内容、要求、仪器设备的性能特点、操作规范和注意事项,做好实验示范。

(三)实验、实训过程中,应认真巡回指导,注意检查实验数据结果、仪器设备等。实验、实训结束后进行讲评,指导学生清理现场,完成清洁卫生工作后,学生方能离开实验室、实训室。

(四)对不遵守实验、实训纪律、违反实验、实训操作规程的学生,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损坏的仪器设备,登记好名称、数目,协同实验、实训管理员做出处理,报系登记、报教务处核实、审批补充。

(五)教师应填写好实验、实训登记表,学生要完成实验、实训报告,教师或实验、实训指导教师要全面及时地批改或评分。

(六)生产实习或毕业岗位实习应提前一个月拟定实习计划,报经教务处批准后执行。实习计划包括实习的目的要求、实习内容、实习组织领导、时间安排、实习期间的管理、经费预算等。

(七)计划批准后,教学单位应立即派带队教师到实习单位联系落实,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确定实习时间,并做好相应的组织工作。

(八)实习指导教师要认真指导学生积累实习资料,做好实习日记,完成实习报告,并负责进行相关项目的技能考核。

(九)实习中要加强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严格日常纪律管理,遵守实习单位劳动纪律。确保学生的安全,做好预防疾病发生等工作。

(十)实习结束后,实习指导教师应指导和组织学生进行实习总结,评定实习成绩,宣传实习成果,推荐优秀实习生。

(十一)实习应以满足人才培养方案和实习大纲的要求为前提,同时本着勤俭办学的原则,充分利用学院、企业等设施、条件,以完成教学大纲要求为原则。订单班、有就业意向的顶岗实习,一定要紧贴岗位要求安排学生实习。

(十二)专业课、专业基础课教师要充分利用学院现有条件,按人才培养方案完成教学实验、实训内容,开展好现场教学。

(十三)岗位实习中的其他事宜按《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岗位实习教学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六、考核及成绩评定

(一)学生学业成绩考核与评定按学院相关考核办法实施

(二)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论文)。承担指导课程设计(论文)任务的教师,须对已确定的设计(论文)课题的内容作充分的准备。课题一经确定,中途不得更改。设计(论文)课题的要求应明确,并须在学生开始设计(论文)前下达任务书。任务书须经教学单位主任审核签字。任务书中要列出设计(论文)各阶段的时间安排,应阅读的基本文献目录。有实验任务的设计课题,教师须根据实验室、实训室、实训中心的设备状况、经费情况、对实验的内容和工作量进行适当的估计,既要防止出现要求过高,而实验设计条件不足的现象,又要防止实验工作过于简单,无法得出实验结果的现象,保证设计(论文)任务饱满,内容充实。设计(论文)进行中指导教师应安排足够的答疑、检查时间。系、教务处、督导室要不定期进行检查,各教学单位须按统一规定组织答辩、评分。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在答辩前写好评语,评语应实事求是,并具有针对性。

七、教研活动

(一)专任教师必须参加所在基础或专业教研室规定的教研活动。教研活动的内容和形式一般由各教学单位或教研室进行安排。未经请假无故不参加教研活动者,以旷工论处。

(二)专业教研室要为兼职专业教师参加教研活动创造条件,吸引兼职教师关心本专业的发展,及时传达专业所辐射产业的有关信息。

(三)院内的兼职教师参加教研活动至少应达到规定次数的半数;本部门的兼职教师参加教研活动至少应达到规定次数的2/3。

(四)全体教师必须认真分析和探究高职教育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深入研究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积极承担有关高职教育教学科研课题并认真实施。

(五)教研活动是基础和专业教研室的常规工作,各教研室要把教研活动作为交流教育教学信息、提高教学效率、推进教学团队建设、深化实践教学改革等的重要平台,要有计划有安排地实施,

(六)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要做好对各教学单位教研室教研活动的检查督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