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项目申报】关于转发2026年度教育评价改革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6-02

各部门、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评价改革研究基地(四川)关于开展2026年度教育评价改革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转发如下,请各部门收悉。

一、申报方向

本次课题申报以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为统领,重点围绕教育评价改革牵引育人方式改革、办学模式改革、管理体制改革、保障机制改革,以及教育评价专业化建设等关键领域,聚焦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学校评价、学生评价、教师评价、用人评价和综合评价等方向,着力研究教育评价改革及综合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与重点难点热点问题。

2026年度课题重点选题方向如下:

1.优化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研究

2.教育重大项目(规划、改革)实施成效评价研究

3.大中小幼健康学校动态监测研究

4.大中小幼学校思政引领力评价研究

5.大中小幼师生智能素养评价研究

6.人工智能赋能教育评价研究

7.评价机构(个人)基础能力(评价素养)建设研究

8.人才高消费等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调查

9.其他教育评价相关研究

二、申报对象

(一)申报对象

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教科研机构、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具有教育评价研究能力的单位、组织(机构)均可申报。课题须以单位(部门)名义申报。鼓励跨部门、跨单位联合申报,推动有组织科研。

(二)申报推荐数量

各市(州)教科院(所)推荐不超过5项(其中成都市不超过10项),各高校推荐不超过2项。

三、申报要求

(一)对申请人的要求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

2.课题负责人需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3.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能够提供必要的研究条件,能够切实承担起组织课题组织、经费配套及过程管理的责任。

4.课题负责人当年度限报1项;承担教育评价改革研究基地(四川)2024年度或2025年度专项课题且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5.申报课题严禁一题多报、重复申报。同一课题不得同时另投其他同级同类项目;已获得其他资助立项的课题,不得再以相同或相似内容申报。

6.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AI)辅助研究的,须在申报材料中如实说明工具名称、用途及生成内容的位置。不得将AI列为课题组成员,不得使用AI生成核心学术观点或研究框架。对隐瞒使用、AI代写等行为,一经查实按学术不端处理,取消申报资格。

(二)对研究周期的要求

课题自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研究周期为2年。完成预定研究任务后,按规定申请结题鉴定。

四、申报时间

学校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5日。

五、材料报送

申报人在截止日期前将申报书、论证活页、汇总表以“2026年度教育评价改革研究课题+姓名”命名打包发送至科技处邮箱,其中申报书电子档需要发送word和pdf两个版本,pdf版申报书中需要个人及二级学院/部门签章完全,压缩包里文件以“申报书/论证活页/汇总表+姓名+项目名称”命名。

六、其他事项

(一)因信息来源有限,除学院发布或转发的平台外,鼓励教师根据自身研究方向,搜索申报信息,申报材料报送参考以上要求;

(二)为保证项目顺利完成前期申报工作,请各部门、各申请人严格按照申报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因逾期报送、离线传送等造成的项目遗漏等情况,由相关责任人自行承担,请予理解。

(三)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取得联系。

联系人:洪雨培

联系电话:028-38025819

电子邮箱:mszy108@163.com

办公室:行政楼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