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精神,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促进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健康持续发展。2016年12月7日,四川省2017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会在成都双流顺利召开,省教育考试院院长刘敏、副院长张刚、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处长李志刚、高教处副处长宋亚兰等领导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考试院招生一处处长冉启银主持。我院招生就业办公室主任刘菲、招生主办申丹萍参加了会议。
会上,通报了几年来我省单独招生的发展状况及2016年单独招生工作的完成情况,对2017年单独招生工作做了总体规划和部署,并对此项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措施。
(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