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与目的
本技能测试大纲以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类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为依据,结合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实际,以测试考生专业操作技能和在操作过程中表现出来的职业态度、职业技能学习潜力为目的制定。
二、基本要求
项目要求
幼儿教师基本技能1、具有较好的音乐表现能力 2、具有熟练的美工制作能力 3、具有较强的舞蹈表现能力
三、考试大纲内容
(一) 音乐表现能力——现场测试
1、音准模唱;2、节奏模仿。
(二) 美工制作能力——现场测试
幼儿简笔画
(三) 舞蹈表现能力——现场测试
1、幼儿舞蹈; 2、民族民间舞蹈。
四、考试方式及时间
1、考试方式:采用现场实际操作的形式,考生为一人/位,现场测试;
2、考试时间:8分钟。
3、满分200分。
五、测试所需设备和材料
1、钢琴
2、画纸、画笔、剪刀、手工纸材
3、DVD
测试时所需设备材料均由学院负责准备。
六、参考资料
1、幼狮文化编著,《简笔画》,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
2、人民教育出版社音乐室编,《乐理视唱练耳》,人民教育出版社;
3、王印英、张雯编,《幼儿舞蹈创编与赏析》,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