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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级高职学生申请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2-15

各教学单位、各班级:

根据工作安排,学院将于近期受理符合条件的2015级在籍高职学生转专业工作,按照学院[2013]1号《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和教育部、省教厅关于2015年高职学生转专业的有关要求,现将我院2015级高职学生申请转专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二、报名对象:2015级三年制高职学生

三、转专业条件

(一)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有某种疾病或者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经学院指定医疗单位检查证明确实不适合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拟转入专业学习者(需提交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

2.第一学期各门课程考核成绩合格,未受过任何处分的学生;

(二)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1.休学期间的;

2.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

3.跨录取批次的;

4.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类专业之间申请跨大类转专业的;

5.学生因身体状况或者其他原因申请转入明显不适合就读专业的;

6.所要转入的专业有特殊要求与规定,学生不能达到要求的;

7.未参加统一高考的(即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五年一贯制学生);

三、考试科目:综合考试、技能测试

四、工作程序

(一)公布转专业计划数

各教学单位上报2016年可接纳转专业的学生人数,教务处汇总后进行公布。

(二)学生申请

拟转专业的学生需在教务处网站下载《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在姓名、转出专业、转入专业、考生号、申请转专业理由、本期课程及期末成绩等栏目填写相应信息,将申请表交拟转出的教学单位。

(三)受理申请

教学单位接受拟转专业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填写《2015级拟转专业学生汇总表》。

(四)学院复核

本期期末考试各科考试成绩出来后,各转出教学单位应立即对拟转出专业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完善《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的相关内容,填写《2015级拟转专业学生审核结果汇总表》交教务处。教务处对拟转专业学生的资格进行终审,对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同意其参加转专业考试,并予以公示。

(五)组织转专业考试,择优调转

1.考务工作

考试由教务处和各教学单位共同完成,考务安排和试题样本(电子和纸质)交教务处备案。

2.转专业考试

综合考试 2016年1月23日下午2:00-3:30

技能测试 2016年1月23日下午4:00-5:30

3.择优调转

结合平时表现,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调转。

五、转专业学生的课程成绩管理

(一)学生转专业后,应完成新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习内容。

(二)学生在原专业所修课程及获得的成绩经转入专业所在教学单位与相关教研室认定后计入转入专业相应类别的课程成绩。

(三)转入专业教学计划第一学期课程中未修的课程须进行补休参加考试。

附:转专业工作日程安排

转专业工作日程安排

教务处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