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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来源     作者:继续教育培训部     发布时间:2018-09-12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8〕48号)的文件精神,现就2018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统一鉴定职业、等级: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四、三级)、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

二、报考条件:见附件2

三、报名时间:即日起9月25日下午5:00止

四、考试时间:11月17日

五、报名资料:

(一)《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1;

(二)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三)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请在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及报考职业名称、等级);

(四)工作证明:与报考职业相关的工作年限证明,且加盖单位公章。

六、收费标准:按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到学院财务室缴费,发票交继续教育培训部伍老师处登记。

       咨询电话:38235456、6192伍老师

地    点:继续教育部行政办公楼108室

       附件1 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申请表.doc

       附件2 申报条件.doc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

2018.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