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科研管理工作安排,将进行2024年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的时间段: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二、统计成果范围: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奖励、学术论文、教材著作、专利、学术交流。
三、填报要点:
(一)登录科研系统。进学校官网,点击右上角“网办大厅”并登录(首次使用“网办大厅”的按提示进行账号激活),点击“个人中心”,在“业务直通车”栏内点击“科研系统”。
(二)已立项的科研项目(含教改项目)、科研成果获奖、网上可查的公开期刊论文、教材著作、专利、软件著作权、学术交流,填报科研系统,其他成果提交电子档到单位(部门)(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立项、结项通知,省级及以上科研成果获奖证书需交原件),同时,所有成果信息填写到汇总表。提交系统或线下提交的电子档,统一命名规则为“类型+单位(部门)+姓名+项目名称”如“论文+现代农业学院+张三+基于**的研究”、“立项通知+现代农业学院+张三+基于**的研究”。除汇总表以外的电子文档,均使用PDF格式。
(三)多人合作的科研成果,只需要第一作者在科研系统中登记,如果成果第一作者为外单位人员,需要排名第二的校内人员进行登记,依此类推。
(四)科研项目
1.纵向项目:
(1)项目立项。“立项信息”页中带红色星号标注的为必填内容,参与成员要与计划任务书或立项通知书一致(必填),“项目文档”页中上传申报书和立项通知电子档(必填),“项目预算”页可以点击“跳过”;
(2)项目结项。不填报系统,只填报汇总表信息。
2.横向项目:“合同信息”页中带红色星号标注的为必填内容,参与成员要与计划任务书或OA中科研项目财务指标申请单一致(必填),“合同文档”页上传合同扫描件(必填)。
(五)学术论文
网上可查的公开期刊论文。“基本信息”页中带红色星号标注的为必填内容,作者信息(必填),电子版附件上传知网下载电子档或原件扫描电子档(注意文档按统一要求的命名规则命名),同时上传网上可证明查找到论文的截图(知网、万方、维普、超星、龙源可查均可)。“转载情况”和“收录情况”可跳过,“依托项目”信息如有可填报,否则可跳过。
网上暂不可查的公开期刊论文,提交扫描件电子档到单位(部门)。
《眉山职教探索2024》发表的论文,不需要填汇总表,也不需提交电子档。
已录用的文章,但未出刊的,如果要今年计算科研工作量的,只提交录用通知扫描件和论文初稿电子档到单位(部门),不在系统里填报信息。去年已用过用稿通知的,需提交已发表的论文扫描件电子档到单位(部门),今年要核实,命名规则为“补交论文+单位(部门)+姓名+论文题目”。
(六)教材、著作
“基本信息”页中带红色星号标注的为必填内容,作者信息只填主编和副主编信息。电子档提交封面、目录、本人所写章节内容(部分)、封底的扫描件。“依托项目”信息如有可填报,否则可跳过。
(七)科研成果获奖
“基本信息”页中带红色星号标注的为必填内容,获奖完成人信息按获奖证书上的填报(必填),电子档信息上传获奖证书扫描件,“依托项目”信息如有可填报,否则可跳过。
(八)专利、软件著作权
已经获得专利证书或软件著作权证书的成果。“基本信息”页中带红色星号标注的为必填内容,发明人信息按证书上的填报(必填),附件上传证书扫描件,“依托项目”信息如有可填报,否则可跳过。
(九)学术交流
按要求上传信息和证明材料。
学校学报评审、职称评审、项目评审不需要填报汇总表,也不需提交信息。
四、因组织安排在管理服务等岗位情况特殊的,需申请认定完成科研工作量的,由个人申报,部门或教学单位签署意见后报科技处。
五、科研成果统计工作关系到科研工作量考核,考核办法按《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科研管理办法》(眉职委〔2022〕27号)中规定的科研工作量化管理办法执行,请高度重视并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六、科研工作量统计期间,科技处暂停接收科研项目调整申请。
七、上传科研系统的信息,将作为今后职称评审和工作量考核查询的重要依据,科技处今年起将严格审核,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将从系统退回,对于组织填报不力,上报错误较多的单位(部门)将予以通报。
八、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前完成科研成果信息填报,各部门、各教学单位12月11日前将汇总后的材料报科技处。
九、联系人:李恬 电话:38025819。
科技处
2024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