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十八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6〕19号 )精神,为做好本届中国专利奖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专利权属于学院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专利,均可以申报中国专利奖。
(一)2015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并未曾获得过中国专利奖的有效专利。
(二)专利项目应已成功实施,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专利权有效且稳定,技术或设计水平高,专利权属关系清楚,无法律纠纷,且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申报。
(四)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二、材料报送
(一)材料内容
1.申报材料纸件1份:申报书,附件-如专利产品图片或者照片纸件材料,专利证书、获奖证书、专利应用证明复印件,以及其它证明专利技术水平高、专利保护效果好、专利实施经济效益好的证明材料,附件资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
2.申报材料电子文档1份:包含:申报书,附件-如专利产品图片或者照片,专利证书、获奖证书、专利应用证明等材料的扫描电子文档,以及其它证明专利技术水平高、专利保护效果好、专利实施经济效益好的证明材料的扫描电子文档。
3.申报人认为有必要报送的专利产品实物或模型。
(二)报送时间:4月10日前
联系人:杨俊辉 电话:6892
邮箱:mszyxb@163.com
附件: 1.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发明、实用新型)
2.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
科技合作处
2016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