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评审工作顺利进行,2017年9月28日16:00在1206教室召开了评议小组工作会议,陈良菊主持会议,2016级学前教育7-8班评议小组成员参加此次会议。
会上,陈良菊宣读了四川省教育厅川教函〔2017〕565 号文件精神和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办法,要求评议小组成员客观、公平、公正参与本次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地提出评审意见,认真履行评定工作赋予自已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最后,各班评议小组签定了国家助学金诚信承诺书,同时也展开了评审工作。此次会议为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做了坚实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