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材料综合利用研究中心(眉山市第五批专家工作站)(以下简称“平台”)是根据国家“双碳”战略和能源科技自立自强的总体部署,依托眉山新能源材料制造产业集群优势建设的市级科研创新平台。为充分发挥平台在新能源材料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推动电池材料及废旧电池回收利用等重点领域的技术突破与成果转化,现发布2026年度科研课题申报指南。
一、总体要求
2026年度课题申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锚定科技强省建设目标,以“双碳”战略为牵引,聚焦新能源材料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重大成果转化,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持续提升新能源材料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本批课题采取 “发布指南、团队申请、专家评审、择优资助” 的方式组织实施。申请书可根据“资助类别”中所列方向自拟题目,鼓励申请人在所列方向上提出前瞻性课题和交叉创新课题。
二、资助类别
2026年度平台课题经费0.4-4.0万元/项,具体立项金额以立项文件为准,主要围绕以下两个类别进行资助:
(一)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类
重点支持围绕新能源材料生产产业链关键环节和废旧电池回收等开展技术攻关,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问题。
(二)中试应用与成果转化类
重点支持已完成实验室研发、具备中试放大条件的关键技术项目,加快推动科技成果向产业化落地转化。优先支持有企业配套经费联合研发的申报主体。
三、申报条件与要求
1.课题负责人(申请人)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及良好科研诚信记录。
2.鼓励联合企业参与申报。联合申报应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考核指标、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
3. 申请人作为主持人仅限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可参与两个课题的申报。
4.申报材料不得包含涉密信息,如有涉密内容,须先进行脱密处理后再行填报。
5.课题负责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将撤销所获准的立项课题,并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
6.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1-2年,确需延期的课题,按规定程序申请报批,原则上仅可延期一次,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半年。
四、申报程序与时间安排
1.申报时间
2026年度课题申请受理时间从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18日18:00时止。
2.材料报送
(1)按照申报书要求逐项填写课题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
(2)申报单位于截止日期前将审查合格并签章的申报材料统一寄送到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第1教学楼1210室,电子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联系邮箱(邮件和压缩包名称保持一致:2026年度新能源材料综合利用研究中心课题+申报单位+课题名称),逾期不再受理(建议顺丰邮寄)。
纸质材料:《申报书》(附件1)一式四份、《汇总表》(附件 2)一份;其中《申报书》采用A4 纸双面印制,装订后寄送。
电子材料:《申请书》(附件1);《汇总表》(附件 2),发送至联系邮箱。
五、项目管理与结题要求
(一)项目管理
立项课题须按照《平台科研课题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实行年度进展报告制度和中期检查评估机制。
课题负责人应定期向平台报送课题执行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和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期检查不合格或执行存在重大问题的课题,平台有权终止项目并追回已拨付经费。
(二)结题要求
1.课题结题时,须提交结题报告、技术总结报告、经费决算报告及相关成果证明材料。
2.研究成果须达到课题任务书约定的考核指标要求。
3.受资助课题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利、技术报告等)须按要求标注“新能源材料综合利用中心资助课题(课题编号:___)”或“眉山市第五批院士(专家)工作站资助课题(课题编号:___)”,未标注的成果不得作为结题依据。
(三)成果管理
课题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按联合申报协议约定执行。若无明确约定,原则上由申报单位与平台协商确定。
对具有重大产业化价值的研究成果,平台优先支持其开展中试放大和产业化转化。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眉山市眉州大道岷东段5号
邮政编码:620010
联系人:钱老师,联系电话:19960730480;邮箱986579032@qq.com
新能源材料综合利用研究中心
(眉山市第五批专家工作站)
2026年5月8日
附件1 2026年度新能源材料综合利用研究中心课题申报书.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