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支部委员会研究,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将何艳玲等4位同志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何艳玲等4位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2020年4月30日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2020年5月7日被列为发展对象。
公示时间为2020年6月10日至2020年6月16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人:支部书记 余伟:17360688665
支部组织、纪检委员 张红平:18030552095
办公地点:2105办公室
中共眉山职业技术学院
文化艺术系学生支部委员会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