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处(项目办)是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学校发展规划、办学能力评价、对上争取重大项目、校级重点项目、教学督导等工作的统筹、协调与管理,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学校发展、改革重大政策研究;
2.负责编制学校中长期发展与改革规划;
3.负责牵头组织对上争取重大项目的争取与实施;
4.负责统筹协调办学能力评价工作;
5.负责校级重点项目申报、组织、实施;
6.负责教学督导、质量监控、质量评价、内部质量保障体系诊断与改进等工作;
7.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