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发展改革和合作处(项目办)
工作职责
发展改革和合作处是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学校发展规划、对外合作、外事工作、统筹协调重大项目建设、教学督导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学校发展、改革重大政策研究;
2.负责编制学校中长期发展与改革规划;
3.负责牵头组织重大项目的争取与实施;
4.负责中外合作办学;
5.负责校地合作、与行业主管部门、协会、学会的合作工作;
6.负责牵头推进重要校企合作事项;
7.负责教育外事等工作;
8.负责教学督导、质量监控、质量评价、内部质量保障体系诊断与改进等工作;
9.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28-38025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