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激发科研创新活动,增强科研平台在科学研究、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社会服务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提升学校科研水平和学术竞争力,推动科研工作高质量发展,学校决定开展校级科研平台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按照《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眉职委〔2024〕101号)执行。
二、立项方式
按照教学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学校会议审定程序。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教学单位严密组织论证,认真组织填写申报书。
(二)教学单位已有市级以上科研平台的,不能申报相同研究方向的科研平台,每个教学单位本次最多申报1个校级科研平台。
(三)请于2024年9月9日前将申报书(纸制3份及电子档1份)报送到科技处。联系人:李恬。
科技处
2024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