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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校级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技合作处     发布时间:2017-09-27

各部门、各单位: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科研积极性、创造性,促进教育教学和科技服务工作水平,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校级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 本次评奖参评成果时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凡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工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译篇、科普读物、论文集以及内部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调查报告、教改实验报告、经验总结等科研成果,未发表但已被县级以上党政部门采纳的调研报告,经市(州)以上各级教育学会、科研部门组织结题鉴定的课题成果,均属评奖范围。
    (二)凡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属申报参评范围:教材;文学作品;新闻报道;领导讲话、工作总结;年鉴、辑集的人物传略、回忆录及无研究价值的简单剪辑转抄资料书;著作权有争议、尚未妥善解决的研究成果;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属国家秘密的研究成果;已获校、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教学成果奖”、“社科优秀成果奖”的研究成果。
申报成果是专著,但在前言或后记中注明是作教材用的,应视为教材,不能参评。
    二、成果申报
   (一)眉山职业技术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书一式3份(附件1)。
   (二)装订成册的重要支撑材料(复印件)3份,公开出版的成果需同时交原件1份备查。
   (三)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mszyxb@163.com
   (四)请于10月17日前将全部材料报送科技合作处,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书

科技合作处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