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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关于申报2025年规范性文件发文计划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03日

各职能部部门、教辅机构、群团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规范性文件发文计划管理,根据学校党委班子学习教育集中整改有关要求,现就申报2025年规范性文件发文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拟以学校党委、行政或党政联合名义制发的校内规范性文件。本通知所称校内规范性文件,是指用于规范学校办学和管理事务,在有效期内对全校各部门、各单位或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具有普遍约束力、能反复适用的文件。校内各职能部门、教辅机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时期内(一般为1年以上)可以反复适用的文件。

二、申报要求

(一)可以申报的文件类型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等确需制定的;

2.上级党委或部门对制定文件有明确要求的,包括有关重要文件、重要会议提出的发文事项;

3.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学校党政决议决定落实需要制定的;

4.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要点等规划计划明确提出需要制定的;

5.职能部门、教辅机构履行职责、规范管理确实需要的。

(二)不得申报的文件类型

1.上位文件已经明确规定或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已有规定、能够解决问题、无新的实质性内容;

2.学校及各部门对具体事项做出的处理决定,向上级的请示和报告,为处理紧急事项而应急制定的文件;

3.各部门制定的办事指南和内部事务管理制度有上位文件的;

申报的规范性文件发文计划由党政办公室初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由承办部门按学校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办理。未列入发文计划的规范性文件原则上不予审批。

三、其他事项

各职能部门、教辅机构、群团组织要认真按照申报范围和要求,对照申报表和填报说明(见附件),深入研究、仔细梳理本年度发文计划,征求分管领导意见后,于2025年6月13日前将电子版报送至党政办公室郭璇处。如涉及国家秘密事项,请线下报送。逾期未报送视为没有发文计划。

附件:2025年规范性文件发文计划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5年6月3日                

附件【2025年规范性文件发文计划.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