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电子票据开具云平台租用采购项目。现就此事项广泛征求意见。
一、采购单位名称:眉山职业技术学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租用电子票据综合管理系统。
三、项目内容和说明:
根据规范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流程、统一应用财政电子票据编码规则、统一财政电子票据数据标准,开展我校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接入工作。能依托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实现财政电子票据的制样、赋码、开具、传输、查验等的无纸化管理和社会化应用。
电子票综合管理系统达到:推送数据自动进行实时开票、实时出票、实时推送并获取电子票据,可批量打印电子票据等。
四、项目预算:115000.00元。
五、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单一来源采购理由:按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财非[2018]4号)文件要求:①2019年底前,所有省级单位须全面实现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②2021年1月1日起全省停止使用手工电子票据。③全省统一使用由财政部开发并由财政厅部署安装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费用自理。
根据上述文件精神,四川省财政厅票据管理中心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博思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已申请著作权保护)为四川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提供单位。学院拟租用的电子票据开具云平台只能由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供应商存在唯一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中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之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实施。
六、论证情况:
学院财务处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出具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七、拟定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
拟定供应商: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5号。
八、其他事项: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
九、公示期限: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11日。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眉山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28-38662105。
监督单位: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28-380258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