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截止2017年7月底教务处先后收到了129件课程整体设计作品,根据眉职(2016)84号文件的工作要求,教师须对整体设计作品进行陈述。为了有效推进课程整体设计工作,提高课程建设和课程教学质量,经学院研究,于2017年9月13日—9月27日完成全院已经提交课程整体设计作品的教师陈述与考核工作。现将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1、时间:
9月13日 星期三 13:30—17:30
9月13日 星期三 18:00—22:00
9月20日 星期三 13:30—17:30
9月20日 星期三 18:00—22:00
9月21日 星期四 18:00—22:00
9月27日 星期三 13:30—17:30
9月27日 星期三 18:00—22:00
2、地点:行政楼底楼会议室
二、工作安排
三、工作要求
1、陈述一周前,教师可继续修改其课程整体设计作品;
2、以教研室为单位提前一周将修改后的作品报教务处朱冬梅老师处(邮箱:517894786@qq.com);文件统一命名为:XXX教研室课程整体设计作品,教师作品命名为:XXX教师-《XXX》课程整体设计。
3、教研室成员均要参加本教研室教师的陈述活动,以相互学习。教学系主任全程参加本系的所有陈述活动。
4、每个作品现场陈述时间为10-15分钟。
5、评委专家集体评议。
附表一:课程整体设计陈述考核标准
教务处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