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下午,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市会议中心大会堂隆重开幕。
会议应到代表372名,出席会议代表340人,符合法定人数。
大会主席团常务(执行)主席李静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
大会主席团常务(执行)主席李静、刘十庆、吴爱玲、陈万忠、李建章、李永高、王晓丽、徐智勇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罗佳明、王影聪、祝云、王光彩、黄秀川、汪宏、汪树槐、陈晶及大会主席团其他成员,市政府、市政协、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领导和部分老领导在主席台就座。
下午3时,李静宣布: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开幕。全体起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市长罗佳明代表市人民政府作工作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十庆受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作工作报告。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能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吕皓代表市人民检察院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书面审查了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眉山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7年计划草案的报告、眉山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学院院长徐井万、科技合作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刘聃、商贸旅游系商贸专业群教研室主任王素君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