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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府函〔2019〕139号
眉山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增挂眉山技师学院的请示》(眉府〔2018〕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增挂眉山技师学院牌子。眉山技师学院行政隶属关系、办学管理体制、经费渠道等不变,教学指导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你市要加大对学院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力度,督促学院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方式,进一步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为四川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高素质技能人才。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2日
转载链接:http://www.sc.gov.cn/zcwj/xxgk/NewT.aspx?i=20190723193952-300164-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