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22 【 打印 】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和眉山市财政局的有关文件要求,我校决定按照综合评分、集体决策的方式确定零余额账户开设银行。
2020年9月18日,我校组织相关人员对有诚意参选的银行进行了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银行为:中国银行眉山分行。学校决定选择该行作为我校零余额账户开设银行,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从2020年9月22日起至27日止。凡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公函的方式与眉山职业技术学院联系。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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