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27 【 打印 】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管理,确保教改项目的研究质量与水平,根据《眉山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眉职委〔2023〕107号)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一)2022年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
(二)2021年立项但未完成结题的校级教改项目。
二、结题条件
凡已完成项目研究工作,且符合下列结题条件的,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可申请结题。
(一)已经完成《项目申报书》的研究任务;
(二)最终成果与原计划的要求一致;
(三)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三、结题流程
(一)结题申请。项目负责人填写《教改项目结题验收表》(附件1),将全套验收材料按要求装订成册,主动申请结题验收。
(二)院系初审。以院系为单位开展项目结题验收初审工作,在结题报告书上填写院系验收意见。
(三)教务处复审。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各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终期审核,对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予以结项;对初次结题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作暂缓结题处理;对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的课题,学校将终止该课题的研究。
四、材料报送
(一)材料提交要求
教改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期限内准备项目结题验收相关材料,提出项目结题申请,主要包括:
1.项目申报书;
2.研究计划任务书;
3.中期检查报告表;
4.项目结题验收表;
5.研究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研究工作过程概况、经验与体会、存在的问题及努力方向等);
6.研究成果主件(即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一般有:调研报告、论文、专著、教材、软件、产品等);
7.研究成果其他相关的附件(能够辅助说明成果,增强成果可信度的材料)。
(二)材料装订要求
教改项目负责人需将全套验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上报相关管理部门。具体要求如下:
1.封面及目录要求:按学校要求的统一格式制作(详见附件2);
2.正文格式要求:文本标题使用二号方正小标宋简体,一级标题使用三号黑体,二级标题使用三号楷体,正文使用三号仿宋_GB2312,行距设置固定值28.5磅。
3.项目申报书、研究计划任务书、中期检查报告表、研究成果主件、其他相关的附件等需用原件扫描后嵌入文本。
4.使用双面印制,统一装订成册。
(三)材料报送要求
1.以院系为单位统一上报。包括装订成册的验收材料(三份)及材料的PDF版(以“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主持人姓名”命名)。
2.上报材料截止日期:2024年3月29日。
五、其他事项
(一)教改项目结题工作原则上每年组织1次。各项目应严格按照项目起止时间完成研究任务并如期结题,因故无法按原项目约定组织实施,确需调整项目有关内容或研究期限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交《教改项目调整申请单》(附件3),由所在单位审核后报学校审批。每个项目只能申请延期1次,延期时间不能超过1年。学校发布结题验收通知后不能对拟结题课题进行延期之外的调整。
(二)项目负责人有在研项目未结题的,不得申报下一批次同类别教改项目。
(三)教务处将于4月份组织专家对申请结题验收的项目进行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并将评审结果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审定后,另行公布结题名单。
(四)结题完成后,项目负责人申请科研绩效时需按要求提交教改项目档案移交登记表(附件4)和经费决算表(附件5)。
(五)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本次结题工作,并及时提交结题验收相关材料。结题后,各项目仍要继续做好项目成果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推广应用工作,争取获得教学成果奖励,并产生较大的人才培养效益。
联系人:熊瑶,联系电话:028-38025885
邮箱:1622621625@qq.com。